|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0-02-20~2020-03-02 |
| 資格條件 | 大專以上建築、土木、營建相關科系畢業。 |
| 工作項目 | 違章建築查報、勘查認定、相關檢舉申訴案件處理及上級交辦事項等業務。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53巷111號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日至109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09年10月下旬) (二)待 遇:220薪點(220 × 124.7=27434元) (三)報名方式:請檢附履歷表(公務人員簡歷表,並簽名)、身分證、學歷證書、服務經歷證明書等證件影本(文件請用A4格式,影本各頁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履歷表首頁請註明應徵職務「約僱人員」,自傳須簽名,於徵才期限內將報名資料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8044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53巷111號」。 (四)注意事項: 1.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者(郵戳為憑)恕不受理。資格條件經本大隊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予錄取;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不予退還)。 2.本次甄選,本大隊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報名事宜聯絡人:李先生 電話:07-3368333#3282 工作內容聯絡人:陳組長 電話:07-5618712#101 其他: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