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莊區新泰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6~2025-09-22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 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能配合學校工作調整者(職期輪調)。 (四) 熟悉保險及退撫提撥業務。 (五) 熟悉財產、事務管理及電腦作業系統,並具備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六) 具採購證照者酌予加分。 (七) 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保險及退撫提撥業務(含勞保、健保、公保、勞退及退撫提撥等作業) (二)消防安檢業務。 (三)協辦本校出納、文書、事務、人事、會計及家長會等業務。 (四)協助辦理標案及相關採購工作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新泰國民小學(新北市新莊區公園一路91號) |
聯絡E-Mail | AM0917@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9月22日前至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 請於本徵才下方下載,或至本校校網>公開表件下載【新泰國小【幹事】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11409)】,詳實填寫後於114年9月22日16:00前電郵AM0917@ntpc.gov.tw ,檔名及email主旨請寫「應徵總務處幹事OOO(姓名)」,逾時恕不受理。 (三) 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具身心障礙證明,請併同檢附。 2. 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 3. 最近1次職務之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 語言檢定證書、採購證照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6. 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 連絡電話:02-29971005分機224洽人事室張主任,或分機220洽總務處蔡主任。 (五) 甄選方式: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六)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2月16日出缺),依甄選成績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惟如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校需求,本校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