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技士~2025-05-05

徵才機關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
職稱 約僱技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5~2025-05-05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曾辦理或協助辦理地政事務所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或擔任服務櫃檯(具測量相關法令知識)達1年以上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職務調整工作者。
(四) 具電腦及文書作業能力及繪圖軟體基本操作者尤佳。
(五)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不得僱用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法院囑託勘測案件。
(二) 公文承辦。
(三) 收件檔管等內業業務,含測量櫃台、全功能櫃台收件等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5-6樓(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聯絡E-Mail af2847@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檢附畢業證書與相關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及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學經歷、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於114年5月5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或郵寄送達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6樓)張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技士」職務,逾期不予受理。
(二)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本職缺係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中下旬);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四) 工作報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
(五) 聯絡電話:02-28812483轉505張小姐。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分機201梁課長。
(六) 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2名,若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所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得由候補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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