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3-1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3-05~2025-03-11
資格條件 一、出缺職務: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二、所需資格:
 (一) 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工作認真、積極、主動,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思路清晰並具分析能力,抗壓性高可配合加班者為佳。
 (三)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Excel、Word、PowerPoint等)及網路系統操作。
 (四) 具新聞工作相關經歷者尤佳。
 (五) 具汽、機車駕駛執照,可配合外勤工作需求者為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
 (一) 採訪暨發布市政新聞、新聞輿情蒐集。
 (二) 媒體公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待遇: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
三、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27日止。(育嬰留職停薪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3月11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需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個人工作經歷(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新聞聯繫科科員職務代理人」字樣,並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
二、其他:
 (一)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 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 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四) 本案徵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 報名期間:自114年3月5日至114年月3月11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 郵寄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臺中市政府新聞局(人事室)。
 (七) 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15006劉小姐;本職缺業務內容, 請洽新聞聯繫科:04-22289111分機15319陳科長或分 機15311楊股長。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