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佐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4~2025-05-28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規定情形者。 (四)熟悉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 (五)具公務會計處理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4樓(本分署主計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含自傳並貼附最近2吋彩色照片,請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手機)、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A4大小格式),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科員職務代理)」,並請於114年5月28日前送達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4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主計室張小姐收),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電話:02-27814750分機2202張小姐。 2.薪酬等級:約僱四等250薪點,月支報酬34,775元 3.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4.各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