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29~2023-07-05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者。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或嗜好,勝任本所指派工作內容;具有勞動力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1.協助消除髒亂、環境整頓及環保宣導等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 |
聯絡E-Mail | ntws55@ems.huat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方式:面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12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請攜帶身份證。 (二)地點:親至本所(花壇鄉中山路二段182號)二樓會議室。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7月5日下午4時截止。 (二)報名地點:彰化縣花壇鄉公所(花壇鄉中山路二段182號)清潔隊。 四、報名方式:截止日前得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五、報名應攜帶證件:檢具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或於政府機關上班時間向清潔隊索取)。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身份證。 七、錄取方式:符合資格且具本機關用人需求。 八、錄取公佈:錄取人員將於本所網站公布,錄取人員以公文通知。 九、聯絡電話:04-7865921#122張小姐。 十、其他: (一)僱用期間: 預計112年7月14日至112年10月13日止。 (二)薪資標準: 日薪計1,408元(時薪176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四)未依指定時間或無法配合面試時間者,該項面試欄不予計分。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