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9~2023-07-31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工業管理、生物機電、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控制、兵器工程、冷凍空調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及船舶電機工程、車輛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核子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微電子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電力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自動化、應用物理、醫學工程等相關系所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及格證書或曾辦理政府採購相關業務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代辦電力、電子、電信工程等招標案件審查及主持開標業務。 2.辦理建置本府工程、勞務及財物採購資訊系統及採購相關精進專案業務辦理。 3.有關採購法及子法令說明、請示、資訊收集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親送或寄達(逾期恕不受理)桃園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柯小姐收,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檢具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採購管理科約僱人員(A640080職務代理人)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3.先以書面審查,並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4.本案係本局採購管理科工程員(A640080)職缺提列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之職務代理人(自報到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僱期間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新台幣36,316元),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本次公開徵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惟無適當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6.洽詢工作內容或其餘問題請電(03)332-2101轉6797柯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