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8~2023-04-25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具土木工程相關科系學歷者尤佳),現職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最近5年考績須4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三、具採購證照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本會廳舍管理業務(含邊坡擋土牆監測及廳舍各項修繕工程招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議會 (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5號) |
聯絡E-Mail | may@km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2年04月25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本職缺資格需檢附之相關專長證書佐證文件等影本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未能同意調閱履歷、上傳文件不齊全、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 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二、本室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王小姐,聯絡電話:(02)24266135分機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