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5~2025-04-3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專科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3.具高度工作熱誠、認真負責、溝通協調及機動性強、有責任與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能配合業務需要工作調整及加班。 |
工作項目 | 1.辦理總收文相關業務。 2.聯合服務中心(食藥署國家生技研究園區F棟收文收費處)與民眾溝通協調及處理。 3.其他行政庶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4年4月30日前以「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提供日間連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專科以上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未檢齊上開資料即不符資格)及專業證照或工作相關證件影本(無者免附),郵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秘書室高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3科職務代理人」)。 2.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始能報名;報名截止後將先行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署網站,書面審查不合格或甄選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約37,800元)。 4.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5.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次日起算。 6.聯絡人:高小姐(Tel:02-278778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