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徵求 專員~2025-04-25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11~2025-04-25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本職缺職等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醫藥、護理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具臨床經驗尤佳。
3.熟諳電腦軟體操作、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工作項目 1. 藥品收載與核價作業。
2. 給付規定研修及解釋事項。
3. 健保藥品品項管理相關事宜。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聯絡E-Mail A111431@nh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4年4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審及藥材組衛生行政職系專員職務(公告編號:2025162)」,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陳小姐(02-27065866轉2378)。
三、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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