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4-25

徵才機關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17~2025-04-25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與28條各款情事。
二、具備行政文書、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曾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工程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為工務課技佐職代(預估缺)。
(二)意者請上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ruifang.ntpc.gov.tw/)「徵才啟事」項下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04月25日下午4時前寄達或送達新北市瑞芳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約僱人員-工務課技佐職代(預估缺)」與白天聯絡電話),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僱用期間:自本所通知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五)工作報酬:以約僱4等250薪點支薪,折合薪資為新台幣33,750元(須自付勞、健保、離職給與自付部分)。
(六)聯絡電話:02-24972250分機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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