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5-03-07

徵才機關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03~2025-03-07
資格條件 (一)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二) 具機車駕照。
(三) 具小客車駕照。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 須非屬本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六) 除本國籍以外無其他國籍。
工作項目 (一)公園樹木植栽維護相關業務協辦。
(二)公園灑水車相關業務協辦。
(三)不定期配合輪值加班。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於114年3月7日前,以「本所收件日」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建課臨時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本職缺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秘書室張先生收。
(三)聯絡電話:(02)29862345分機585。
(四)報名應繳下列證件,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甄選報名表(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sanchong.ntpc.gov.tw/熱門服務/表單下載/三重區公所秘書室項下列印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務必親自簽名,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小客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4、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五)凡資格條件不符或報名應繳證件有缺漏者,恕不另行通知,一律視為審查資格不合格;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e-mail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請務必注意e-mail通知面談之訊息。徵才資料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本所檢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六) 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職缺月薪新臺幣29,090元整。
(八)應徵者無須上傳或檢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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