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助理工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9~2025-05-06 |
資格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高普考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或景觀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科系畢業者尤佳。 5.具有土木工程監造、設計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6.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7.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8.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公園新建或改建等工程等案。 2.建築及土木工程監造及督導相關事宜。 3.工程進度掌控及文件追蹤列管。 4.相關公文處理及審核。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工務科 |
聯絡E-Mail | uw8167@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 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 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工務科袁小姐,連絡電話:02-23815132分機251。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4普考增列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9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