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3~2025-06-23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全民體育等相關業務及全民休閒運動推廣業務。 二、親山淨山健行活動及身心障礙休閒運動會。 三、固定里民活動場所申請事項(含卡拉ok版權相關事宜)。 四、守望相助事項及治安死角業務(含公寓大廈管理)。 五、社會安全網市級、區級聯繫會議。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9樓 |
聯絡E-Mail | bk506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113年6月23日(星期一)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 439號9樓民政課)或電子郵件傳送至(bk5069@gov.taipei)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民政課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約僱辦事員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需寄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三、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四、如於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者,仍請將本所報名表及切結書以電子郵件傳送至(bk5069@gov.taipei)。 備註: 一、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3月)。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三、僱用薪點:250薪點(34,7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