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徵求 約僱辦事員~2025-06-23

徵才機關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辦事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13~2025-06-23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全民體育等相關業務及全民休閒運動推廣業務。
二、親山淨山健行活動及身心障礙休閒運動會。
三、固定里民活動場所申請事項(含卡拉ok版權相關事宜)。
四、守望相助事項及治安死角業務(含公寓大廈管理)。
五、社會安全網市級、區級聯繫會議。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9樓
聯絡E-Mail bk5069@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113年6月23日(星期一)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 439號9樓民政課)或電子郵件傳送至(bk5069@gov.taipei)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民政課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約僱辦事員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需寄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三、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四、如於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者,仍請將本所報名表及切結書以電子郵件傳送至(bk5069@gov.taipei)。
備註:
一、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3月)。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三、僱用薪點:250薪點(34,775元)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