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8-20~2025-08-27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Office等相關電腦操作。 3.具採購工作或公務行政工作經驗者為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1.採購業務(15萬以上工程、財務、勞務採購、規劃並檢核修改本廠採購規範、採購法令公文彙辦)。 2.物品管理繕校請領。 3.15萬元以下小額採購(除一、二組以外,含安全鞋採購、公共安全檢查)。 4.行政庶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位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斜對面長頸鹿煙囪附近;北二高萬芳交流道下,左轉約300公尺後,請於木柵路5段43巷進入後,上坡約200公尺右轉即達) |
| 聯絡E-Mail | ft-523@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8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履歷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廠得直接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朱小姐,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06。 (二)初審合格者擇期安排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予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四)本職缺為申請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增列任用計畫職代,僱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約至115年3月下旬)。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待遇:月支報酬280薪點(約37,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