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13~2025-08-27 |
資格條件 |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大學以上畢業,並具銓敘審定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長期照護業務。 二、辦理健康促進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聯絡E-Mail | 10021688@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8月27日(星期三)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進入面試,預計於114年9月2日(星期二)前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參加面試名單;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本職缺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王小姐,電話:(03)3340935轉2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