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徵求 課長~2025-08-14

徵才機關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課長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5-08-04~2025-08-14
資格條件 一、具土木工程職系薦任第7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之現職公務人員,最近2年考績至少1年考列甲等。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孰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綜理工務課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35143 苗栗縣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聯絡E-Mail toufen1222@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意者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掃描以下文件為一個檔案後上傳,為避免檔案太大無法上傳,上傳前請予以壓縮。應上傳附件如下:
1.現職派令
2.最近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採購證照(無則免附)
7.英語、客語或其他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
二、經初審合格者,俟需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本所錄取1人,無適合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人,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37)663038轉分機1220張主任或1222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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