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6-17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6-03~2025-06-17
資格條件 1. 本項職務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人文社會學科、藝術、平面或空間或數位設計、歷史或博物館等相關學系院所(以上任一項目)畢業,具學士學位者,並有2年以上實體或數位展覽規劃、製作,或設計、出版、文化類專案管理,或博物館等相關工作經驗者(以上任一項目)。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以上,人文社會學科、藝術、平面或空間或數位設計、歷史或博物館等相關院所(以上任一項目)畢業,具碩士學位以上者。如非上開相關系所,應有2年以上實體或數位展覽規劃、製作,或設計、出版、文化類專案管理,或博物館等相關工作經驗者(以上任一項目)。
2. 具展覽規劃、專書編輯出版或文化類專案管理,或平面或空間或展覽設計之實務經驗與能力者尤佳
3. 具Office及簡報等電腦軟體操作能力。
4. 具英文或其他第二外語能力者佳。
5. 具相關公文處理行政業務經驗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展覽規劃、展品調借、展示設計製作等展覽相關工作之規劃、執行及專案管理。
2. 辦理展覽專書編輯、出版等相關工作之規劃、執行及專案管理。
3. 辦理博物館相關行政工作(含負責工作之採購案件發包與執行及公文撰擬等)。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E-Mail o1140202@nmt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缺為預估缺,意者請於114年6月17日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分別以紙本及電子郵件寄送本館,電郵請寄至o1140202@nmth.gov.tw,紙本請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1段250號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郵件及信封請加註應徵「展示組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需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履歷表正本,請至本館官網首頁「下載專區」下載本館應徵人員簡歷表及應徵人員名冊。
(二)學士學歷(或以上)證件影本。
(三)相關工作實績及其他文件 (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英文檢定證書、專業證照等,如有相關資格請附證明文件;如無免附)。
二、其他說明:
(一)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二)紙本與電子郵件寄送需二者兼具,缺一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名額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務為現職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僱用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114年8月1日(或錄取人員報到日,以晚者計)起至115年7月31日止,或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一工作日止,僱用期滿或請假、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五)月支薪酬:本項薪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核支,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萬8,948元整,並隨同軍公教待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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