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29~2025-06-09 |
資格條件 |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尚在有效期間者尤佳。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 (三)於報名截止日,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具協調溝通能力。 (六)熟悉電腦(Word、Excel、Internet、e-mail)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七)無性騷擾、性侵害等犯罪前科。 (八)留職停薪之報考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報考,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九)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職務者。 |
工作項目 | (一)教務處註冊組相關業務。 (二)協助各組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羅東高中(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324號) |
聯絡E-Mail | f4782016@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對本簡章相關諮詢,請於上班時間洽03-9567645分機120人事室或、03-9567645分機200教務處(工作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