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A610140)~2023-07-3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A610140)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24~2023-07-31
資格條件 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之施工及行政業務。60%
2.各項工程綜合業務。30%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2年7月31日前親送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約僱職務代理人,A610140)。
三、本職缺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6,316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2年10月底),本案約僱職務代理人於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日起,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81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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