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0~2023-04-2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證明。 3、具災害防救相關業務工作3年以上經驗。 4、具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衛生行政職系、環保行政職系、農業技術職系、衛生技術職系、消防技術職系、原子能職系、土木工程職系、交通技術職系、環資技術職系、天文氣象地震職系等皆可調任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 5、具備災害防救法制概念、災害防救業務經驗及學識。 6、具備高度工作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配合平日防災及災害緊急應變期間輪值及差旅者、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
工作項目 | 1、策辦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及委員會議事幕僚作業。 2、管考公共安全管理白皮書。 3、綜整回覆總統府輿情、院長電子信箱與民眾陳情案件。 4、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初審意見研提。 5、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5樓 |
聯絡E-Mail | cwli3@e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科員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