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6~2025-06-11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大學 以上 2、科系要求:農學院、商學院、法學院相關系所尤佳 3、駕照要求:汽(機)車 4、工作經驗:需具備1年以上工作經驗,行政部門公文書寫經驗尤佳 5、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走私農產品查緝及銷毀業務。 (二)辦理農產品批發市場綜合業務。(含市場輔導、價格監控、月報及年報等) (三)協辦市售農產品安全衛生、消費者保護及消費者投訴稽查業務。 (四)協辦田間有機農產品檢驗、市售有機農糧產品及加工品查驗及檢驗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11日前,檢附:(1)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包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等..)(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各1份(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收(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56052 游小姐) 2.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農業局(運銷加工科)約僱人員」。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另參加者請當日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查驗;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5.應徵報名以郵戳或本局收文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6.其他: (1)工作時間:日班自08時00分至17時00分 (2)休假方式:週休二日 (3)核薪方式:月薪 (約新臺幣38948元) (4)僱用期限:自報到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