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 徵求 科員~2025-06-23

徵才機關 農業部農糧署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12~2025-06-23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 無限制調任情事者(報名截止日期30日內限制轉調期滿者,視為符合報名)。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備辦理農業殘留檢驗或食品安全衛生等相關業務經歷。
6.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稻米衛生安全檢驗業務及重金屬污染(潛勢)農地繳交公糧作業管控。
2.國內市場政府安全存糧稻穀採購。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農業部農糧署(臺北辦公區);100024臺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號。
聯絡E-Mail smiles@mail.a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調任者,請於114年6月23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並請確認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附貼最近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及外語能力證書等證明文件。(倘屬自願降調低職等職務情形者,請併附自願降調同意書)
2.為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現職公務人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徐小姐,聯絡電話:049-2332380#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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