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26~2023-05-01 |
資格條件 | 1、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未具雙重國籍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3、具電腦文書及資訊處理能力,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2121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2號 |
聯絡E-Mail | aa7970@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須附自傳、親自簽名),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開啟附件下載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2.報名方式:請於112年5月1日前將相關資料寄達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收(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均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登記課課員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6421621分機600李先生。 3、僱用期間:留職停薪缺,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年9月25日止,惟約僱期限屆滿或約僱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新臺幣36,3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