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5-10

徵才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候補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03~2023-05-10
資格條件 1.大專(含)以上會計或相關科系畢業。
2.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網路系統操作等。
3.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規。
4.具政府機構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會計相關業務。
2.遞送各類會計月報、書表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高等檢察署第三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簡式履歷表(其中簡要自述必須填寫不可省略,簡式履歷表可自本署網站https://www.tph.moj.gov.tw/4421/4509/4515/970927/post之電子公佈欄-人事公告下載檔案)、最高學歷證明等影本,曾擔任司法行政或其他公務機關職務者,請另附相關經歷證件影本,於112年5月10 日(星期三)前請以(A4信封)掛號直接郵寄至臺灣高等檢察署會計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臺高檢約僱人員)及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人員所附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格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署電子公佈欄,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約僱案係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五等考試列管職缺,僱用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考試錄取人員分配或出缺原因消滅之當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惟最長以1年為限。
5.待遇:月酬標準220薪點(折合新臺幣28,534元),為每月支給報酬。
※本署承辦聯絡電話:02-23713261轉6533會計室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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