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3-07-17

徵才機關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7-12~2023-07-17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且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或得權理資格,並曾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育兒津貼、急難紓困、長青活動中心綜理、災害收容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所(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
聯絡E-Mail hani9800@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正確無誤,「我的履歷」中「簡要自述維護述」不可空白。
二、請點選「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可於甄選期間取得投件者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請將甄選報名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職務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該次銓審如非審定社勞行政職系或得調任該職系者,另須檢附曾銓敘審定社勞行政職系或得調任該職系之銓審函或其他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相關證明)、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英文檢定及格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掃描成一個PDF檔,於「我的應徵」上傳,未上傳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四、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填寫。

甄選、評比、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甄選及評比方式:先以書面審查資格條件、履歷表內各項資料及所附相關證照,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評比。面試評核項目:學識才能、專業知能、儀態。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2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備註
一、報名人員所上傳檢附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 知補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得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 電話:07-6412511轉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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