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3~2023-07-25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具有OFFICE(如Word、Excel)軟體操作能力及中文打字每分鐘30字以上。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秘書室一般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95號 |
聯絡E-Mail | wenny@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方式: (一).電腦測驗:中文打字1分鐘,測驗2次(擇最高字數1次) (二).口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合於初審者電話通知,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報名表及自傳表,請至本分署網站(Https://www.tyy.moj.gov.tw)下載填寫後,請於上網公告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95號秘書室收(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另親持者亦請於上網公告期限截止前,送至本分署4樓秘書室收件。 三、本分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分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3-3579573#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