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醫事檢驗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1~2023-07-2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並具備醫事檢驗師證書。 2.曾任教學醫院或區域醫院3年以上之年資。 3.須具備腦波、心電圖之專業技術。 4.最近5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投稿於符合醫院評鑑要求之學術期刊,並有該期刊接受發表文件證明。 5.已取得師(三)級以上或相當職務之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有案者,得排除上述第2點及第4點之規定。 6.接受顱磁刺激(TMS)受訓,備核可證書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檢驗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 |
聯絡E-Mail | jsu@typc.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並具備醫事檢驗師證書。 2.曾任教學醫院或區域醫院3年以上之年資。 3.須具備腦波、心電圖之專業技術。 4.最近5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投稿於符合醫院評鑑要求之學 術期刊,並有該期刊接受發表文件證明。 5.已取得師(三)級以上或相當職務之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有 案者,得排除上述第2點及第4點之規定。 6.接受顱磁刺激(TMS)受訓,備核可證書者尤佳。 二.意者請於112.7.21前檢具下列資料: 1.履歷表。2.身分證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 醫事檢驗師證書影本。6.經歷證明文件。7.相關研究論文、著作。8.107-112年內從事與本職務有關之訓練時數證明。9.英語能力檢定成績證明影本(含托福考試、全民英檢、多益測驗等通過各項英語檢測成績證明影本) 三.應徵人員請至本院網頁(行政部門處)下載「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填寫後郵寄或電子郵件送達本院。 四.甄選結果,請各應試人員屆時逕至本院網頁(行政部門處)查詢,錄取人員並另行電話通知。 五應試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另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報名人員須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違者撤銷任用。 八.連絡電話:03-3698553轉1203 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