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徵求 醫事檢驗師~2023-07-21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醫事檢驗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11~2023-07-2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並具備醫事檢驗師證書。
2.曾任教學醫院或區域醫院3年以上之年資。
3.須具備腦波、心電圖之專業技術。
4.最近5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投稿於符合醫院評鑑要求之學術期刊,並有該期刊接受發表文件證明。
5.已取得師(三)級以上或相當職務之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有案者,得排除上述第2點及第4點之規定。
6.接受顱磁刺激(TMS)受訓,備核可證書者尤佳。
工作項目 檢驗業務。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
聯絡E-Mail jsu@typc.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並具備醫事檢驗師證書。
2.曾任教學醫院或區域醫院3年以上之年資。
3.須具備腦波、心電圖之專業技術。
4.最近5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投稿於符合醫院評鑑要求之學
術期刊,並有該期刊接受發表文件證明。
5.已取得師(三)級以上或相當職務之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有
案者,得排除上述第2點及第4點之規定。
6.接受顱磁刺激(TMS)受訓,備核可證書者尤佳。
二.意者請於112.7.21前檢具下列資料:
1.履歷表。2.身分證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 醫事檢驗師證書影本。6.經歷證明文件。7.相關研究論文、著作。8.107-112年內從事與本職務有關之訓練時數證明。9.英語能力檢定成績證明影本(含托福考試、全民英檢、多益測驗等通過各項英語檢測成績證明影本)
三.應徵人員請至本院網頁(行政部門處)下載「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填寫後郵寄或電子郵件送達本院。
四.甄選結果,請各應試人員屆時逕至本院網頁(行政部門處)查詢,錄取人員並另行電話通知。
五應試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另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報名人員須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違者撤銷任用。
八.連絡電話:03-3698553轉1203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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