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10-16~2025-10-23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三) 具檔案管理實務工作經驗或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證書尤佳。 (四) 工作認真、品德良好、具團隊合作精神及電腦資料處理能力者,需能配合工作輪調。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檔案管理業務。 (二) 檔案庫房管理及維護。 (三) 辦理本局年度檔案銷毀及所屬機關檔案銷毀目錄初審。 (四) 年度檔案掃描、清查規劃及執行。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文書股 |
聯絡E-Mail | w65998@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0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非現職公務人員採電子郵件報名【w65998@gov.taipei】(※以收件日期為憑,求職者應再以電話確認本局人事室業已收受資料,務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秘書室科員)。 (二)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6402、溫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6467、簡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