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5-10-23

徵才機關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16~2025-10-23
資格條件 (一) 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二) 年齡:不拘(惟聘用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三) 兵役:男性須役畢或依法免役。
(四) 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五) 專業能力:熟練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及電腦操作。
(六) 其他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七) 歡迎身心障礙及原住民朋友踴躍報名。
工作項目 (一) 政風查處綜合業務(含查處各項報表彙報及受理陳情檢舉、含上級或長官交查交辦、首長信箱或政風專用信箱或輿情反映、機關員工或民眾投訴、本室受理檢舉等案件)與貪瀆不法案件之管考。
(二) 預警作為。
(三) 主辦交通部規劃共通性專案清查。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
聯絡E-Mail thhuang@motcm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0月23日(星期四)止。
(二) 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並依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及內容相近之職缺。
(四) 本職缺聘用期限自實際聘用之日起至請被代理人請假銷假前1日止。以聘用6等280薪點進用,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
(五) 聯絡電話:02-89786875人事室。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