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審計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2~2025-10-28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認真負責、勇於任事,且具親和力,擅於溝通、協調。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4.約聘期間:本職缺屬職務代理人性質,聘用期間自通知日起至117年8月7日止或聘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聘。 |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審計業務相關資料蒐整,及會議聯繫暨資料整理等行政事宜。 2.協助辦理新聞媒體輿情蒐集、聯繫,及相關資料整理暨研析等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審計部(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
| 聯絡E-Mail | changti@mail.audit.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4年10月28日(以郵戳為憑)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最高學歷等相關資料,逕寄至審計部關鍵審計議題發展委員會收,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聯絡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2-23971366#391。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並請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 3.月支報酬新臺幣43,000元以上;錄取人員按會計年度逐年訂立契約。會計年度中約聘者,僅約聘至當年度止。如因業務需要,且服務成績良好者,得予續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