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5~2025-07-29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情事。 (三)學歷要求:大學以上(非在學中學生) (四)科系要求:不拘 (五)工作經驗:不拘 (六)語文能力要求:英語及台語(普通) (七)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派工案件管考及滿意度稽核管理業務、各群組之輿情回應及重大政策活動之資料聯繫與統計數據、話務中心財產管理及空間公安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 約新臺幣34,775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四)僱用期限: 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07月29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需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話務組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字樣,以掛號郵寄至本會人事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6樓)報名。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文件、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未報名或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二、報名人員經書面審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會將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資格或書面審查未獲入選者將不予通知。 三、徵才資料恕不退件,重要個人文件請用影本。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備取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