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7-31~2025-08-08 |
資格條件 | 一、特定資格(須有下列任1項特定資格):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且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者。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且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 3、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且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 4、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且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2年以上。 5、非屬第3款所定大專校院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且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或職業輔導評量工作4年以上。 二、其他資格: 1、已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尤佳。 2、如已具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資格,請檢附有效之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資格認證證明。 |
工作項目 | 1.辦理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 2.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
聯絡E-Mail | jiinyunwu@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式履歷表(詳述個人基本資料、白天連絡電話、自傳、現職、學經歷、末頁簽名)、特定資格所列之學歷及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專業證照影本、勞動部函復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審查結果通知或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資格認證證明影本,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於限期內逕寄【260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宜蘭縣政府勞工處吳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通知面試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錄取人員放棄報到或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擇優通知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2.本徵選得後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後補期間為3個月,自徵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3.薪資待遇:月薪約新臺幣43,538元。 4.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1752,聯絡人: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