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徵求 約僱書記~2025-11-27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新臺幣31,993元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19~2025-11-27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進)用之情事者。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3、具相關公務及實務經驗並熟悉公文處理及word、excel等電腦操作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總收發。
2、收據憑證管理。
3、綠色採購及飲水機管理。
4、辦理採購案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聯絡E-Mail fw608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14年11月27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並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個人履歷(徵才頁面所附之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服務證明文件影本(無可免)、(4)專業證照影本(無可免),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2、報名表件初審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口試,故請提供可聯絡報名者本人之電話。如無法聯繫,視同棄權;資格不符、上傳資料有誤、不齊或未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者,則不予受理報名。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廠網站,錄取者將另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另通知。洽詢電話:02-27961833轉230張組長(業務相關)或343陳小姐(徵才作業相關)。
3、報酬:支230薪點,約新台幣31,993元。
4、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約僱期滿經考核表現優良者,列入本廠職代資料庫,並依相關程序進用。
6、本職缺係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計畫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至115年初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工作日止(預計至115年3月),錄取僱用之約僱人員如遇考試及格人員要求分發、代理原因消失或代理期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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