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03~2025-11-07 |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合格。 3.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項所定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本處文書資料、會議資料彙整及紀錄。 2.年度計畫編審與研考。 3.本處網頁管理、個資法、自然人憑證推廣應用相關業務處理。 4.資訊、資安業務及社交工程演練暨教育訓練(具資通安全專責人員證照尤佳)。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 
| 聯絡E-Mail | july7250@nps.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為預估缺,於114.12.2後到職※※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 1.意者應檢附: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最近⼀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專業證照及相關經歷證明。 2.本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3.連絡電話:(03)8621100#302沈⼩姐。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員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