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6~2025-04-0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 三、具有訴願或法制業務工作經驗,並能配合至野外工區或事件現場從事相關外勤作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一、本署主管法令之研修、諮詢與整理,及其他法制相關事項。 二、國家賠償、行政救濟與其他訴訟案件之處理及現場勘查等外勤事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市光華路6號 |
聯絡E-Mail | hc550323@mail.ardsw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49)2347718廖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