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竹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課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4~2025-03-28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ㄧ者。 |
工作項目 | 1、 登記業務(簡易審查、服務櫃台等)、公文承辦、資料掃瞄建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職缺係列入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地政科任用計畫分發所遺職代性質約僱人員,預定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地政科任用計畫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約為114年10月),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為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薪資依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標準核給(薪資37800元)。 3、 本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書面初審,擇優通知甄(面)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 本案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備取⼈員1至2名,備取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長安路124巷8號 |
聯絡E-Mail | 1003555@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簡要自傳及照片),並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退伍令、具地政工作或其他公務機關經驗證明等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亦不受理郵寄報名。 2. 聯絡電話:03-5957789轉507(盧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