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31~2025-04-15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含)以上獸醫學系畢業,具獸醫師證書資格者。 (二) 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能配合業務需求於夜間、假日排班輪值者及能配合因應業務需要臨時加班及出勤者。 (四) 具屠宰衛生檢查相關業務、動物防疫經驗及具汽車駕照者為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執行轄區內輸出入動物或其產品檢疫業務。 (二) 執行國際與兩岸客貨輪及郵輪旅客入出境之動物檢疫業務。 (三) 執行轄區畜禽屠宰場肉品衛生檢查督導業務。 (四) 轄區動物防疫業務之督導與執行。 (五) 臺北港海運快遞動物及其產品違規輸入案件行政調查及裁處作業。 (六) 港口疫病動物及其產品之處理。 (七)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臺北檢疫站(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裙樓3樓) |
聯絡E-Mail | kl50@klaphi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114年4月15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下列文件電子檔上傳本職缺(請依序排列,並掃描成一個檔案)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1、大學畢業證書及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2、考試及格證書。 3、獸醫師證書。 4、現職(或最後任職機關)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外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有則檢附)。 7、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5月1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公告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四)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人及電話:黃主任,(02)24247363分機310,業務相關問題請洽林站長(02)26195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