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保育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8~2025-04-21 |
資格條件 | 現職公務人員或曾任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社勞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應取得保育人員或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如未取得者,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第九條,自報到日起三年內取得專業人員訓練結業證書)。 二、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不得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1條所列各項情事。 五、本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6月9日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
工作項目 | 1.兒童少年之生活照顧、安全防護。 2.兒童少年行為、就學、課業及休閒活動輔導。 3.兒童少年生活自理及自立能力養成與訓練。 4.與服務對象(家童)就讀學校、家長、網絡合作單位協調聯繫。 5.書寫個案及工作紀錄。 6.接受相關專業訓練及出席或參與相關專業督導或會議。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與上述工作相關之業務與訓練等。 8.工作時間:配合服務對象照顧需求,依機關事先排定之班表輪值上班,需輪值假日、夜班。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國中高中附近。 |
聯絡E-Mail | nhc003@nrc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聯絡人:人事室胡小姐03-3222084-203或保育科蔡科長03-3525634-378。 2.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學經歷相關訓練証明文件、考試及格証書、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公務人員履歷表等資料。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