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勞動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28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38,948元)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8~2025-10-13 |
| 資格條件 | 1.限身心障礙人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進用)。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3.熟悉電腦操作(Word、Power Point及Excel等)。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勞工保險法規制度之規劃、研究、解釋及宣導事項。 2.處理專案與陳情案件等綜合業務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9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係代理本部勞動保險司科員所遺業務,代理期間為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工作經驗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於114年10月13日前逕寄「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9樓勞動保險司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保險司約僱人員職務」。 4.甄選方式將先就書面資料審查,再擇優通知面試。 5.正取1名,另視成績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