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八等聘聘職務代理人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08~2025-09-17 |
資格條件 | 1.學、經歷: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須熟悉電腦作業相關軟體(windows、office)。 3.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4.本部服務同仁受赴陸管制(依規定不得進出港、澳、大陸),任本職務人員退離職後赴陸管制3年,另於管制期間內(3年)申請至一般國家,應向原服務單位提出申請。 5.必要時須配合演訓及業務值勤。 6.進部人員須配合安全調查及相關資安規定。 |
工作項目 | 1.環保業務督訪(辦理國軍推動環保業務督訪實施計畫研擬策訂及執行驗證作業)。 2.水污防治(依環境部水污防治法等相關規範,據以執行國軍營區水污防治工作)。 3.海污防治(配合海委會「向海致敬」政策,督導各軍港範圍內環境維護及海污防治作業,並綜彙年度執行成果)。 4.空污防治(管辦國軍營區鍋爐汰換、餐廚油煙防制設施及空調冷媒、海龍滅火藥劑之運作)。 5.推動國軍環境教育(修頒「國軍推動環境教育綱要計畫」、提報國軍年度環境教育計畫並申報教育時數,綜彙執行成果後填報環境部管考系統)。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聯絡E-Mail | pd@mail.mil.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線上報名(現職應徵人員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最高學歷證書等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於114年9月17日前上傳至「DK:職缺應徵」,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面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6.本部得於每年12月31日進行約聘人員考評,考列丙等者,逕行解約。 7.約聘期間:自約聘人員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 8.薪點:376薪點(相當於新臺幣52,301元)。 9.聯絡人:人事室游婉如小姐,電話:(02)8509-9551。 如有業務相關問題,請洽蔡佳桓科長(02)8509-9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