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5-03-20

徵才機關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3~2025-03-20
資格條件 1.國內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3個月以上或 1 年以上經驗者。
2.具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政風綜合、防貪業務規劃執行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 409 號(國防部政風室)
聯絡E-Mail pilgrim.jw@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採線上方式報名,說明如下:請於公告截止期內內,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二、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面試)。
三、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 2 名,候補期間為 5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如本室有新增工作性質相近、同職等之職務出缺時,得經簽奉核可後逕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四、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薪點:250 薪點(相當於新台幣 33,750 元)。
七、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2)8509-9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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