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7~2025-03-2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曾於政府機關任職,熟悉公文處理業務、熟習電腦文書應用軟體(WORD、EXCEL使用及中文輸入)及人口統計相關軟體者尤佳。 4.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戶籍人口統計資料之電腦處理、編纂與供應事項。 2.戶政opendata開放、大數據分析、教育程度通報等系統之維護、管理、統計等事項。 3.戶籍人口統計研習會、出版人口統計刊物及其他綜合性事項。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戶政司(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工作證明文件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自傳、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 ,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內政部戶政司收。 2.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內政部戶政司約僱人員」,應徵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報名資料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 5.本職缺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算3個月為試用期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自試用期滿之次日起正式聘僱;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6.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1年1僱)。月酬金額新臺幣3萬7,800元起敘。 本案聯絡人:吳小姐,連絡電話02-23565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