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徵求 副審查員~2025-03-25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副審查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2~2025-03-25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藥學、醫藥科技、分子生物、化學、生命科學、醫藥法律等相關研究所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具藥師證照尤佳。
(二) 熟悉一般電腦操作、文書簡報軟體。
(三) 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佳,英檢多益750分以上尤佳。
(四) 應變及溝通能力佳、樂觀積極、細心謹慎、具耐心,有責任感及團體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五) 熟悉政府法規及藥品安全相關法令或具備行政管理、案件處理或法律事務經驗者佳。
(六) 以身心障礙者為優先。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藥害救濟相關業務,包含處理與藥害救濟相關的行政流程,如文件管理、會議安排等。
(二) 提供申請人及相關單位的諮詢與協助,確保業務流程順暢。
(三) 撰寫相關報告,協助上級做決策支持。
(四) 訴願及行政訴訟等行政工作及法規政策之研擬與推動為主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五) 根據個人表現及藥品組需求,未來有可能參與藥品組其他業務範疇的工作。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109號F棟(藥品組)。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薪資待遇: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320薪點支給(約47,936元),具藥師證照者,於試用考核及格後,每月另支給專業津貼6,240元。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5日止,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應徵履歷寄至11561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國家生技園區F棟7樓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劉子婷小姐收,並於信封註記「應徵藥品組副審查員」(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
1.個人履歷 (請黏貼或列印照片、含連絡電話)。
2.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相關文件證書影本。
3.自傳。
4.英文能力證明。
5.工作相關證件(非必要)。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二) 報名截止後將先行書面初審,符合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將不再通知;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
(三) 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四) 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人:劉小姐02-2787-7815
注意事項:
(一)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請勿使用系統報名,謝謝。
(二) 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約用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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