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 有效期間 | 2018-06-11~2018-06-21 |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含﹚理、工、農等相關科系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1、辦理鄉內土木工程業務。 2、辦理災害搶修及各種表報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二段300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方式:1.由本所組成甄選委員會進行甄選。2.書面審查及口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1.甄試日期:初審資格符合者,面試時間、地點將另以電話通知。2.甄試地點:彰化縣芬園鄉公所(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二段300號)。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1.報名日期:民國107年6月11日至107年6月21日(郵戳為憑)。2.報名地點: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四、報名方式:逕送或掛號郵寄報名(郵戳為憑)。若以郵寄報名請逕寄本所人事室﹙地址:50241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二段300號﹚收。報名信封請註明應徵「農經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職務。 五、報名應攜帶證件: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證件請附影本﹚。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身分證 七、錄取方式:依總分排名錄取,同分數時,以口試之工作經驗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八、錄取公佈:1.錄取人員名單公布於彰化縣政府網站。2.錄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3.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4.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九、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洪小姐或許小姐;049-2522556轉290或291 十、其他:1、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07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2、每月待遇:新台幣34,916元。3、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