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徵求 技佐~2018-06-27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原子能、衛生技術、環保技術、電力工程、電子工程、機械工程、土木工程、化學工程等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6-19~2018-06-2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理工醫農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限制轉調之情事。
3.且有公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陞任情事之一者。
4.新聞發布、政策宣傳、形象推廣等公共關係工作之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規劃及執行原子能安全管制資訊有關之公眾參與及民眾溝通事務。
2.規劃及執行原子能安全管制資訊有關之文宣製作及政策宣傳事項。
3.推廣及輔導原子能安全管制有關之科普教育及學術研究工作。
4.原子能科技專業人才儲訓之規劃與協調事項。
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2~8樓)
聯絡E-Mail yykao@a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相關資料,於本(107)年6月27日前寄本會人事室,並於信封封面標註「應徵綜合計畫處技佐」,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二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外語檢定或專業考試證明等)。
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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