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徵求 職務代理人(三等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2018-03-06

徵才機關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三等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視成績擇優儲備人員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8-02-09~2018-03-06
資格條件 簡章備索:請自司法院徵人啟事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及本院網站(http://hld.judicial.gov.tw/)下載列印。※餘甄選日期及地點、錄取公告請參閱簡章。
工作項目 代理三等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之工作。
工作地址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7058花蓮市府前路十五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應繳證件:
(一)報名文件均應以A4規格製作,請勿對折,證件不齊或規格不符合者,恕不予受理;俟錄取後於報到日繳驗相關證件正本,如發現證件係偽造、變造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僱用者,即予解僱。資料左上角以迴紋針夾整齊,依序排列:
1. 報名表1份(請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彩色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並務請填妥正確聯絡電話、手機,無法聯繫者,自行負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影印黏貼於報名表背面)。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 退伍證件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1份(尚未役畢者,請檢附預計退<伍>役相關證明文件供參,女性免繳)。
5. 法院服務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免附)。
6. 戶籍謄本影本1份(非原住民身分者免附)。
7. 若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請影印黏貼於報名表背面)。
(二)報名所附資料於甄選後留存本院,初審資格不符或甄選未獲錄取,如需返還所附資料,請於報名時檢附足額回郵信封,本院將於甄選作業結束後寄回。
(三)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人事室(97058花蓮市府前路15號),聯絡電話:03-8225144轉206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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