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徵求 護理師~2018-09-10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8-08-24~2018-09-10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護理系或專科學校護理科畢業。
(二) 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 最近5年內,具地區醫院層級(含)以上,且臨床護理服務滿3年以上者。
(四) 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2層級以上。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護理科臨床護理業務(需輪值三班)、參與臨床行政職務歷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
聯絡E-Mail ls10061@lslp.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詳細報名簡章資料,請至本院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http://www.lslp.mohw.gov.tw/news_detail.php?news_code=01&news_sn=839&news_type_code=news&return_p=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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