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徵求 技士~2019-06-21

徵才機關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境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9-06-18~2019-06-21
資格條件 一、具薦任第六職等以上環境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任情形,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工作項目 一、垃圾焚化廠進廠管制相關業務。二、垃圾焚化廠底渣再利用相關業務。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40號
聯絡E-Mail 61152@ems.hcce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敍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並於108年6月21日前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新竹市環境保護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上揭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二、聯絡方式:新竹市環境保護局人事室陳先生,電話:03-5368920分機1307。三、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未獲通知或錄用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四、本次公開甄選增列候補2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本職缺為退休預估缺,預計108年6月30日出缺,倘現職人員撤銷退休案或其他因素未離職,本機關保有取消甄補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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