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4-29~2019-05-06 |
資格條件 | 一、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留職停薪者請勿報名)。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三、個性熱忱、做事主動積極,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熟稔Microsoft Office文書處理,並具良好公文寫作能力者。四、具採購專業證書及英、日語檢定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英語系國際觀光組織、會議及展覽之參加與聯繫 二、國際觀光機構人士、旅遊記者作家及旅遊業者之邀訪接待。 三、電子商務平台及新創旅遊業務之推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檢具證件:(一)考試及格證書(二)最高學歷證書(三)最近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五)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https://ecpa.dgpa.gov.tw)。二、意者請至本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科員/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並請於108年5月6日前完成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